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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心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
2021-11-22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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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1-22

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同心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:

2020年,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7件。

2015年3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;同月,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;2015年9月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司法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。以上统称为“三个规定”。

下一步工作中,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,狠抓正反面典型案例宣传和警示教育,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填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利用“两微一端”等新媒体平台发布“三个规定”相关内容和具体举措做法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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